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庆祝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服务承办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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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相关规定
第四章 投标文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
第六章 开标
第七章 评标
第八章 合同的授予
第九章 投标格式文件
第十章 合同
招标人 |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服务承办商项目 |
项目概况 | 承办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70周年文艺汇演服务 |
项目联系人 | 董隽 18602820864 |
招标服务内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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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段 | 2022年5月15日-2022年7月25日 |
服务地点 | 成都市、德阳市 |
质量标准 | 见合同。 |
拟选择服务商数量 | 1家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付款方式 | 详见本招标文件的《合同》中第 条 |
报价编制原则 (详见报价表) | 1、报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认可本投标单价,投标人应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位置、情况、道路交通、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垂直运输、安全防护及任何其它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予被批准。 3、其他说明(自填)。 |
投标保证金 | 无。 |
履约保证金 | 无。 |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aiksd.com/)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线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具有唯一的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慎重对待。投标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格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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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有效期 |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7日上午9:30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青龙广场13楼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标法 |
是否授权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 | 是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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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次招标系根据招标人的承办文艺汇演服务需求而进行。中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通过合同予以明确。
2.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并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3投标文件一经递交即表明投标者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2.4投标人如中标,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样本(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不得修改。
2.5投标人应完全知悉本次招标要求,自愿做出投标行为,并愿意接受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第三章 相关规定
3.1文艺汇演由投标单位筹备,节目编排要求有特色、有新意、演出水准高。
3.2预算方案项目清楚,收费合理。
3.3根据招标单位的意见,及时修改和完善方案。
3.4报价分为:
(1)文艺演出:舞美、演员服装、化妆;节目编排、训练;演出现场的广告设计、搭建等。
(2)寄语视频的拍摄。
(3)荣誉奖章。
3.5演员人数控制在80人内,文艺汇演总报价控制在67万以内。
第四章 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充分注意:投标文件应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在评标时可能被作为废标处理。
4.1投标文件的组成
4.1.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报价清单;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1.2以上材料原件经扫描后,其扫描件或影像件均以投标文件附件的方式上传至邮箱(404768347@qq.com)。
4.2投标文件要求
4.2.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报,对其中需要填写的内容不得留白并须加盖公章,将扫描件或影像件上传至邮箱(404768347@qq.com)。
4.2.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邮箱(404768347@qq.com)线上提交投标文件。
4.2.3招标人不接受除线上投标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
4.2.4投标人电子报价与盖章上传的报价清单不一致情况下,以盖章上传的报价清单为准。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5 月 7 日 9:30 时。超出此时间,投标人无法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完成线上投标文件的提交。
第六章 开标
6.1开标时间
时间: 2022 年 5 月 7 日 9:30 时。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专人(即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答疑、解释和说明,该专人应保持通讯畅通。
第七章 评标
7.1评标小组的组成
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 5 人组成。
7.2评标原则与评标步骤
7.2.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
(1)经济标50分。经综合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得50分,依次扣2分。
(2)技术标30分。
1.主题设计:主题立意新颖,且特色突出,符合公司企业文化特点。
2.流程设计:流程设计完整,包括入场至晚会的尾声都有考虑,且有创意。各篇章衔接流畅,相互呼应。
3.节目形式新颖,有特色。
4.内容与企业文化或工作实际联系相关。
5.互动效果好。
6.能展现企业特色或员工风貌。
(3)商务标20分。
承办省级以上大型文艺汇演并成功举办的获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评标小组经综合评审进行线上独立评标,评选出前两名中标候选人。
(4)根据第一轮评标结果,分别对前两名中标候选人进行竞争性谈判,投标人进行第二轮线上报价,招标人再次评标,并填写评标结果。
(5)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投票决议,根据评审价由低到高排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形成定标报告,并推荐出前两名中标候选人。
(6)评标小组组长签署定标报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并在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首页公示。
7.3招标过程中,当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称为招标终止,招标人可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该采购任务招标人有权选择不再进行招标。
7.4招标过程中,当投标人不足三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时,称为流标,招标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7.5招标过程中,当某个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差时,该招标文件视为无效,称为废标。
7.6招标人无需对评标过程及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第八章 合同的授予
8.1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后次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发给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7个工作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8.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合同或书面表示放弃此次中标,招标人将函询且第二中标候选人是否愿意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同等条件履约,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书面承诺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同等价格和同等条件履约,则招标人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通过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iksd.com/)发布公示。第二中标候选人履行第8.1款规定后,招标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8.3若第二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合同或书面表示放弃此次中标,招标人将函询且第三中标候选人是否愿意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同等条件履约,若第三中标候选人书面承诺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同等价格和同等条件履约,则招标人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通过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iksd.com/)发布公示。第三中标候选人履行第8.1款规定后,招标人与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第九章 投标文件
1、我方已详细、全面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已知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与投标,并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承诺:如投标人中标,物资供应及配送将满足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招标需求计划量作为报价参考,供货数量、规格、材质及其品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3、投标人承诺:已阅读招标文件中合同样本项下各合同文本的全部内容并充分理解其中的含义。若我方中标,将完全接受依该各合同文本条款签订相关合同。
4、我方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接受通过华西云采平台进行线上投标。在贵公司通过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我公司登录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iksd.com/)进行的下列行为,均系我公司行为:
1、获取招标公告;
2、获取招标文件;
3、提交投标文件;
4、我公司参与线上投标的其他行为。
上述行为中,我公司出具或提交的各类文件,其内容、相关签名或盖章,均具有真实性,我公司均予认可。若有任何争议纠纷,依贵公司的解释与主张执行,我公司放弃任何抗辩权,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需下载此表,并填写,经签字盖章后,将其扫描件或影像件上传至华西云采平台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舞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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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演员服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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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节目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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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户外广告搭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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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寄语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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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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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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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可增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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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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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章 合同
(附后)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庆祝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服务承办商项目
采购合同
合同编码:
年 月 日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庆祝成立70周年
文艺汇演服务承办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客户名称(甲方):
执行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活动内容、合同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 活动内容: 。
(二)合同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价)。
(三)结算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的合同款项, 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剩余 %款项,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甲方于活动结束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2.负责活动审批手续的经办。
3.保证所提供发布的宣传物料、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活动宣传内容的制作与发布。
2.活动协办单位的招商。
3.采购活动物料、道具,租赁场地。
4.舞台搭建及场地布置。
5.主持人、演出人员的选择。
6.现场活动执行。
7.活动现场安全、防疫、应急措施等相关事宜。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于双方约定日期前支付费用的,自延迟支付之日起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每日按本合同总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三)若由于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引起争议或纠纷的,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四)守约方为维护权益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四.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爆炸、雷电、7级以上台风、地震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瘟疫等。
(二)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包括第五日),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通知与送达
为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双方在本合同载明的包括但不限于地址、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作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送达方式,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内容变更,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当事人向合同约定地址邮寄送达相关的书面通知及法律文件的,均视为有效送达,若出现拒收、无人接收等情形,自邮件退回之日起视为送达。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